產(chǎn)品詳情
藥用低取代羥丙纖維素L-HPC 崩解劑藥用輔料
藥用低取代羥丙纖維素L-HPC 崩解劑藥用輔料
本品為低取代2-羥丙基醚纖維素。為纖維素堿化后與環(huán)氧丙烷在高溫條件下發(fā)生醚化反應,然后經(jīng)中和、重結晶、洗滌、干燥、粉碎和篩分制得。按干燥品計算,含羥丙氧基(-OCH2CHOHCH3)應為5.0%~16.0%。 【性狀】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。 本品在乙醇、丙酮或中不溶。 【鑒別】(1)取本品約40mg,置試管中,加水2ml,振搖使成混懸液,沿管壁緩緩加0.035%蒽酮硫酸溶液1ml,在兩液界面處顯藍綠色環(huán)。 (2)取本品約50mg,加水5ml,充分振搖,加氫氧化鈉0.5g,振搖混勻,加丙酮-甲醇(4:1)混合溶液10ml,振搖,即生成白色絮狀沉淀。 【檢查】酸堿度 取本品0.10g,加水10ml,振搖,制成混懸液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5.0~7.5。 氯化物 取本品0.10g,加熱水30ml,在水浴中加熱10分鐘,趁熱濾過,殘渣用熱水洗滌4次,每次15ml,合并濾液與洗液于100ml量瓶中,放冷,加水稀釋至刻度,搖勻;取10ml,依法檢查(通則0801),與標準氯化鈉溶液2.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,不得更濃(0.20%)。 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1小時,減失重量不得過5.0%(通則0831)。 熾灼殘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檢查(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1.0%。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,依法檢查(通則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。 砷鹽 取本品1.0g,加氫氧化鈣1.0g,混合,加水少量,攪拌均勻,干燥后,緩緩加熱至炭化,再在500~600℃熾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鹽酸8ml與水23ml
,依法檢查(通則0822第一法),應符合規(guī)定(0.0002%)。
【含量測定】羥丙氧基 取本品,照甲氧基、乙氧基與羥丙氧基測定法(通則0712)測定。如采用第二法(容量法),取本品約0.1g,精密稱定,依法測定,即得。 【類別】藥用輔料,崩解劑和填充劑等。 【貯藏】密閉保存。
本公司經(jīng)營:藥用糊精,淀粉,微晶纖維素,藥用明膠、藥用蔗糖、吐溫80泊洛沙姆、乳膏基質、藥用淀粉、藥用糊精、硬脂酸鎂、羧甲基淀粉鈉、羧甲基纖維素鈉、可溶性淀粉、羥丙纖維素、羥丙基甲基纖維素、交聯(lián)聚維酮、交聯(lián)羧甲基纖維素鈉、聚乙二醇(PEG)系列、二氧化硅、十八醇、十六醇、預交化淀粉、微晶纖維素、甲基纖維素、乙基纖維素,三氯蔗糖,麝香草酚藥用蜂蜜,阿斯帕坦,二甲硅油,蜂蠟,甘油,固體石蠟,滑石粉,海藻酸鈉,黃原膠,活性炭,聚乙烯醇系列,卡波姆,泊洛沙姆等等藥用輔料;苯甲酸,苯甲酸鈉,魚肝油,苯扎溴銨,聚維酮碘,氯化鈉,氯化鈣等等。